關于進一步完善商轉公貸款業務的補充通知
2024-07-05 15:52:00
來源: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
作者:
摘要:
根據《惠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》(惠市公積金〔2021〕44號)的相關規定,現就補充完善《惠州市住房公積金商轉公貸款操作細則》(惠市公積金〔2024〕24號)的貸款額度通知如下:
中心各部門,各縣(區)管理部,各受委托銀行:
為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,做好商轉公貸款風險防控工作,保障住房公積金資金的安全,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,根據《惠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》(惠市公積金〔2021〕44號)的相關規定,現就補充完善《惠州市住房公積金商轉公貸款操作細則》(惠市公積金〔2024〕24號)的貸款額度通知如下:
一、商轉組合貸款額度=原商貸本金余額-剩余商貸貸款金額,同時全部貸款金額(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+剩余商貸貸款金額)不得超過其房屋評估價值(公積金中心內部核查認定的房屋價格)。
二、商轉純公貸款額度=原商貸本金余額-夫妻雙方公積金賬戶金額,同時不得超過其房屋評估價值(公積金中心內部核查認定的房屋價格)。
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。
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
2024年6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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